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党组织、联系师生,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鲁组字〔2018〕16号)《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2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目标,着眼于夯实党建基础、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学院党委委员以身作则,深入支部、深入师生,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学院中心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形成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学院党委委员与系(部)党总支及师生党支部的联系,研究解决党总支和党支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指导基层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学院党委委员与党员师生的直接联系,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院情民意,深入所联系支部、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学习生活一线,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深入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增强学院党委委员的群众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实际行动问政于师生、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联系要求

(一)学院党委委员按照分工,由党委组织统战部安排,各联系1个系(部)党组织以及1-2个教师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

(二)学院党委委员到所联系的系(部)党组织指导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所联系系(部)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2次,为所联系系(部)党组织党员讲党课每年至少1次、与所联系系(部)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活动每年至少1次。

(三)学院党委委员到所联系的师生党支部指导工作每年至少1次、听取所联系师生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1次,与所联系师生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活动每年至少1次。

(四)学院党委委员到所联系党支部,指导联系党的建设工作,解读中央、省委、市委和学院党委政策及决议决定,帮助解决党建工作、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特色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指导联系党支部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四、工作要求

(一)系(部)党组织及相关支部要主动与所联系系(部)党委委员对接,协调组织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指定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二)每年对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开展总结。各相关支部要将联系党支部相关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组织统战部,保证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附件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支部记录表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