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代会工作职责

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执行教代会决议,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

完善教代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

(二)定期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学院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院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四)审议学院的福利管理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教工的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引领广大教职工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个人三者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六)与党政协调处理好学院内部矛盾,促进学院人际关系向好发展,学院内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

(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引导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作用。

(八)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动员教职工积极投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完成教研、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形成合力办好学校。

(九)评议监督学院领导干部。

(十)规范教代会召开的程序,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二、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主持提案工作相关的会议。

组织和征集提案。

负责对提案的审核、立案,建议提案承办单位。

负责提案送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负责检查和督促提案受理工作,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负责向提案人反馈提案落实处理意见,同时收集提案人对提案落实结果的意见。

将立案的提案及承办部门落实处理意见进行整理、归档。

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的审核、立案和落实情况等工作。

(九)学院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换届。

三、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学习上级工会及学院工会下发的政策文件。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参加学院工会财务工作会议。

(三)每年按时审议工会财务预、决算。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年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

(四)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费审查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五)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和学院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七)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八)学院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换届。

四、教代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女职工发扬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精神,结合上级女工委学院党委、学院工会工作安排和女职工工作特点做好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了解、掌握女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映,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

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关爱单身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各类单联谊、谈心谈话等活动。

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七)与学院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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