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保障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提高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正确方向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服务发展原则。党务公开工作着眼于服务学院全局,通过及时公开党员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使党员更好的了解、支持和促进党内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努力为学院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发扬民主原则。党务公开工作着眼于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开公正,确保党员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认真落实和正确行使。
(四)依规依法原则。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规依法公开,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积极稳妥原则。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内的事先让党员知道,循序渐进,分类实施,务求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三、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恩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立波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成 员:尹德亮 党委委员、院长助理
袁延青 党委委员、院长助理
凡宪兵 党委委员、党委组织统战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主 任:齐世泽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刘 佳 纪委副书记
成 员: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机构与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政治建设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情况。
3.院系两级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决议。
4.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及会议决议。
5.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6.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情况。
7.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
8.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师生情况。
(三)思想建设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的情况。
2.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务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4.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6.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7.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情况。
(四)组织建设
1.党组织的设置和主要职责。
2.党员民主评议方案、评议结果。
3.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
5.“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情况。
6.党员惩处情况。
7.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8.党费收缴与管理情况,党建经费来源、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
9.党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情况。
10.党员权益保障情况。
11.党建项目确定、验收和评选情况。
(五)作风建设
1.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调查研究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师生、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4.贯彻“三个务必”,开展“五风”建设情况。
(六)制度建设
1.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党内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情况。
3.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4.学院党建工作机制、制度及落实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廉政准则》情况。
3.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
4.开展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
7.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结果。
8.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八)“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1.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工作及阶段性工作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2.党委参与研究学院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3.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情况。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2.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3.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工会会费使用情况。
4.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宜。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公开目录。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高等学校党务公开目录》制定我院党务公开目录。
(二)提出和审批。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审批制度。学院党委的党务公开,由党委职能部门提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由党总支、党支部参考本办法集体讨论决定。
(三)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依照学院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党支部将审批后的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形式予以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明显位置将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公开,让基层党员和师生方便地了解到党内的相关信息。
(四)意见反馈。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要落实责任和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做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或以公开形式反馈。
(五)档案管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及时登记归档,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管理和利用好党务公开的信息资料,不断推进学院的党务公开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文件、通报、会议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全院公开的,通过文件、会议、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
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区分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分别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形式。除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八、组织领导
党委书记为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分别为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设一名党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本部门、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报送。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