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学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以《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以《济宁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济组通字[2020]10号)为基本内容,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根本要求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在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为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群众有力、宣传群众有力、凝聚群众有力、服务群众有力,努力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党支部设置科学规范

1.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优化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设置一般以部门、单位为主单独组建。

2.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学院党委批准,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凡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党小组。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且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不能增加党员的党支部,应及时予以撤销。

4.党支部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学院党委批准决定。

(二)班子建设坚强有力

1.合理设置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党支部按期换届。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学院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3.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政治素质好,且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部门担任负责人的正式党员担任,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实施系部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系部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系部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力争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

(三)运行机制规范高效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要严格考勤,并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会要发挥好议事决策作用,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设置党小组的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须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四)组织生活严肃活泼

1.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民主议事、交纳党费、节日纪念、志愿服务、红色文化等活动。推动主题党日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

2.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在年底进行。会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3.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做到党员工作变动必谈、遇到困难必谈、工作失误或处分必谈等。谈心谈话可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突出重点,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的评议。一般和组织生活会一同召开。通过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抓好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重要环节,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德等。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

(五)党员教育管理精细

1.认真开展政治学习。党支部应在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2.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结合重大会议召开、重大政策出台、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各种贴近党员实际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教职工党员的学习要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学生党员的学习要与立德修身和成长成才结合起来。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完成集中学习和在线学习规定的学时。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完成学院党委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外,应带头参加所在部门的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上1次党课。

3.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因工作调动、参军、入学、就业等,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党员的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

4.做好党员纪实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发挥作用以及奖惩等情况,对党员日常表现实行过程管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纪实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途径。

5.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重视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参与、监督党支部和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6.健全完善党员退出评价机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六)发展党员程序严格

1.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制订和落实发展党员计划,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2.重视在优秀青年师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对新进教职工和优秀学生,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政治状况,主动帮助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书记要常态化联系青年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师生吸收入党。

3.坚持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坚持党委组织员列席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等会议。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合理和规模适度,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党支部要将过程、结果及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要准确及时将党员发展纪实情况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

(七)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到位

1.党内关怀帮扶到位。建立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现实表现,把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采取有意义的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敬重关爱老党员,有针对性地帮助有困难的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2.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学习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等,发挥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的模范带头作用。

3.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拓宽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深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了解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新时代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4.配合党委组织统战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八)档案资料整齐完备

认真填写《济宁市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台账》《党费证》,做到应填尽填。及时更新维护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做好各类活动的记录和资料存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台账。规范管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有关档案材料,及时维护好发展党员网上纪实公示系统相关数据。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台账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记录整理、更新和保存。

(九)工作保障机制健全

1.落实工作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统战部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学院党委定期了解和研究党支部工作,针对学院中心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完善述职考评机制。坚持党支部自查与学院党委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党委组织统战部指导党支部制订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干部推荐的重要参考。

3.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学院努力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活动经费支持,为系部党支部设置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组织员提供干部保障。

4.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学院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等部门要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党支部重点党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常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