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管媒体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管理,增强校园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媒体平台是重要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院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加强对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院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同构建新媒体矩阵,助力学院高水平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以学院或院内各部门、各单位及下属机构、组织为主体建设并运行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B站、视频号、快手、小程序,及自主开发、外包开发或第三方提供的移动互联应用程序(APP)等。
第四条 校园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宣传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是校园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校园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二章 认证审批与备案
第六条 学院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院内各二级单位微信、微博、抖音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二级单位下属团学组织、年级和班级建立运营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按照隶属关系,由二级单位归口管理,其中校级团学组织、社团由校团委负责管理。
第七条 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或名字、头像中带有“远东”等明显学院元素的各类新媒体平台,须按该平台创建人员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进行归口管理,并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学院对校园新媒体实行认证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各二级单位的新媒体平台(含二级平台和三级平台)创建3个工作日内,须填写《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注册新媒体平台的名称必须基于组织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或根据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工作特性命名。若各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第九条 学院对一级、二级、三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年审制度,未及时提交备案登记表的平台不得运行。各二级单位须每年定期上报归口本单位的所有二级、三级新媒体平台年审备案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第十条 各新媒体平台涉及提供院内数据服务或展现网站内容的,相关服务器必须按学院服务器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并报网络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 各二级单位须每年定期对归口本单位所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运营等方面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至党委宣传部。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须加强对归口本单位所有新媒体平台进行内容和运营方面的自查自纠。对内容更新不频繁、粉丝数量极少、影响力小、存在必要性低的平台,单位应及时清理或合并。对内容违规、管理不当的平台,单位须立即开展针对性整改,整改无效者须及时清理注销,若因未及时清理注销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归口管理单位进行追责。学院将定期抽检,并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需自行制订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审核流程,每个新媒体账号必须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第十四条 以学院师生员工名义建立的,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院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钉钉群、微信群等,实行创建人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进行自主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院内规章制度的信息。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如平台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声誉等不良信息,各部门、各单位须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屏蔽或删除,禁止有害信息进一步传播,并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如因未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或未及时发现处理,造成学院或师生名誉受损,相关责任由平台归口管理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任何新媒体账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院重大事件、重大宣传活动时,各新媒体平台须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发挥本平台特色,形成宣传矩阵效应。未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同意,各级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院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
第十八条 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学院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十九条 提升版权意识,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转载或使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字体、视频和音频)。在转载他人作品时,除需取得授权外,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内容及标题,并应为著作权人署名和注明作品来源(如转载的作品来自网络,还应注明来源网站的网址链接或网站名称)。
第二十条 新媒体各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安全意识,定期修改账号密码并维护好终端环境安全,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情况、舆情发生情况等将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