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全面提升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指导意见》(鲁组字〔202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组织处函〔2022〕3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的思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推动形成对标争先的良好氛围,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规范提升,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评星定级管理是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院党支部均参与评星定级管理。党支部评星定级每年一评,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进行,从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6个方面设置评定内容,自上而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评星定级实施分类管理。

三、评定内容

1.班子建设。重点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等,是否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捍卫“两个确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规范组织设置、按期换届、健全支委会、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组织力;是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等。

2.工作运行。重点看是否认真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及其会议工作制度,完善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是否落实党务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互相监督;是否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等。

3.党员管理。重点看是否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党员结构不断优化;是否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否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4.组织生活。重点看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是否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等。

5.基础保障。重点看是否按规定配备用好党建活动场所;是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党支部工作开展;是否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是否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是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

6.作用发挥。重点看是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是否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搭建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载体;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等。

四、评定标准

党支部星级评定实行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和评议项组成。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得分总和,按照70%的比例计入总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总分90分(含)以上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原则上评定为四星级,70(含)-79分原则上评定为三星级,60(含)-69分原则上评定为二星级,60分以下原则上评定为一星级。基础项得分低于80分或出现减分项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五星级党支部每年评定数量原则上不超本单位党支部总数的30%,根据党支部建设质量整体提升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准,可适当提高比例。

1.基础项。总分100分,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六个方面评定内容,进行考评打分。

2.加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校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的;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党建工作项目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承担上级试点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党建研究成果和党建工作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发表,或在一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入选校级及以上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等试点工作任务,建设成效突出的;其他加分情形。根据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主要包括: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的;党支部或所属党员造成重大失误、重大损失或出现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的;上级巡察和日常调研督导发现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支部党员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校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党支部所属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有信教情形的;其他减分情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每次不少于20分的减分。

4.评议项。参照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核算评议项得分。评议项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总分。党支部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统战部组织实施。

五、程序步骤

1.党支部自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对照《教师党支部评星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或《学生党支部评星定级参考标准》(附件2)中的评定标准逐项自查,开展自评,实事求是填写《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审表》(附件3),申报评定等次。

2.党委组织统战部考评。党委组织统战部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所属党支部采取实地调研、联合审查等方式严格审核把关,给出基础项、加分项和减分项得分;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考核结果,给出评议项得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初步确定评定等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的评定星级由党委组织统战部确定。

3.学院党委复核。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由党委组织统战部在征求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命名对象,经学院党委复核同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及时向学院各级党组织反馈。

4.学院党委备案。评星定级完成后,党委组织统战部将《党支部评星定级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学院党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评星定级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要严格执行评星定级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客观公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将评星定级与党支部工作考核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学校将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实施情况纳入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主要内容,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党组织要将评定结果与评先树优等紧密结合,坚持分类施策,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五星级党支部要提升标杆、争创样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查缺补漏、巩固提升,激励比学赶超;二星级及以下党支部要及时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对照要求全面检视,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促进转化提升。

3.提升工作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工作,及时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宣传和推广在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