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工作群交流秩序,便于各类适宜公开的信息、材料、通知等事宜的捷时有效传递,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有序运行,形成信息传递及时、通知事项无误、情况交流顺畅、文件办理到位,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范围
学院建立的各类工作群。
二、建立原则
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建立,并将工作群审批等相关信息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群管理
(一)设立群管理员
学院钉钉、微信(QQ)等工作群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主负责制。群主可指定1-2名固定人员(专人)担任管理员,负责对本群成员发布或转发的信息进行监督,对违反群规成员及时予以禁言、警告等处理。
(二)规范群成员实名制
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工作群,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的,应及时更新本人信息并主动退出相应工作群。各工作群管理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并不定期对群成员进行清理,及时清退、删除无关人员。
(三)规范群内容发布
工作群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交流及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主要以工作部署、文件通知和学院组织活动的信息为主,严禁群成员发布和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一旦违反,将严肃追责问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得随意转发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2.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禁将群内信息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注意做好工作群信息保密工作。
3.群内交流应弘扬正能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发布掺杂个人主观负面言论,不得带有指向性、攻击性和侮辱性语言,严禁随意截图或转发涉及工作群成员的个人信息及聊天记录。
4.凡涉及重要工作请示、汇报及涉密类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学院制度流程执行,避免因过度依赖工作群进行工作流程推进,造成信息误解、丢失、泄密等。
5.除涉密和重要决策文件外,学院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应在钉钉群中进行发布。各工作群管理员应不定期对群内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文件信息安全。
6.群成员对群内发布文件资料、工作布置、工作问询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作群坚持“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群主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所在部门发布的信息履行主体责任。管理人员要切实承担起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工作群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规范群内容发布。党委宣传部要发挥日常监督管理作用,及时收集反馈舆情。
(二)动态清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已建立的钉钉工作群、微信(QQ)工作群进行规范清理,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除群主和管理人员外,未经同意其他成员一律不得擅自邀请人员入群。严格控制群数量,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多头设置,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工作群,一律予以解散。
(三)强化报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各类工作群进行梳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群主身份转让确认,并于2024年4月5日前按要求将登记备案信息表统一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强化报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