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构筑学校网络思想文化阵 地,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自媒体使用,推进校园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自媒体平台是基于用户关系的互联网信息分享、传 播以及获取平台,是为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方式,兼具社会交往功能与媒 体属性,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广、影响大、互动性强的特
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 校内各级新媒体平台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不断 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学院倡导教职工、学
生有序使用自媒体。
第三条 自媒体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抖音、快手、小红书、贴吧、各类应用APP等自媒体平台。
第二章 自媒体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学校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各部门、系部等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账号。个人认证信息包含“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等字样的自媒体账号,原则上需进行登记备案。个人填写《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自媒体(个人)备案表》,报所在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汇集整理后报学院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 个人注册自媒体账号应按国家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个人自媒体账号使用名称可自愿选择使用真实姓名或个性签名。
第六条 个人使用自媒体账号过程中,如发现涉及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等负面舆情(含经由本人自媒体账号引发的负面舆情),及时上报所在部门、系部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告党委宣传部。
第七条 各部门、各系部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监督,加强自媒体管理,强调个人在使用自媒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从学院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维护学院、师生良好形象。对造成不良舆论影响的自媒体,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自媒体信息发布
第八条 师生使用自媒体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 关保密规定。自媒体不得发布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 件、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内容,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九条 师生员工发布自媒体信息遵循如下原则:
1.不发表、评论含有任何蕴含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
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生理残疾歧视、文化歧视、行政地域歧视及暴力等有悖于公俗良允的内容。
2.不随意发布、转发和评论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及敏感新闻。
3.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主观臆断,远离谣言信息,不发布道听途说、未经确认的信息、言论观点等。
4.不发布与其个体身份不相适宜的言辞或内容。
5.发布内容中不得使用任何不雅粗俗言语宣泄个人情绪, 禁止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污蔑和打击报复。
6.发布内容中,若不属于个人独立创作完成或共同参与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7.以复制方式获取自媒体内容并发布的,必须获得转载权或标注拥有著作权的作者,或标注作品出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
8.不得使用有碍观瞻并可能引发非议的图片,严禁侵犯他人 肖像权,禁止通过软件技术对他人肖像进行损毁、玷污、丑化和歪曲。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学院将根据自媒体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